[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223U/2022-0008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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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 [ 发文日期 ] | 2022-03-23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榆林防沙治沙成效,针对我市防沙治沙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结合毛乌素沙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土壤类型以及防沙治沙要求和经济发展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落实林长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严格生态资源管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实现榆林由“浅绿”向“深绿”转变,推进榆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与发展并进。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原则。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统筹工业、农业、畜牧业、林草业协调发展,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聚焦风沙草滩区、黄土丘陵沟壑区、白于山区、沿黄土石山区等不同区域自然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科学治理。
——坚持政府引导、综合推进原则。提高各级政府政治站位,力争使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相匹配。通过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有效途径,动员各方力量,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新格局,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完成营造林及种草5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种草150万亩、飞播造林50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退化林修复200万亩、森林抚育50万亩。全市70%以上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稳定在60%左右,沙区植被覆盖度达到65%以上。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草原治理成效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资源型城市发展相适应,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1.持续推进“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行动。依托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人工造林种草、飞播造林种草、封山封沙育林育草,提高混交造林比例,构建以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草场防护林为主体的防护林网体系。完成人工造林80万亩,飞播造林50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
2.实施白于山区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以培育大径级用材林为目标,高效高标准开展森林经营,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乡土树种、珍稀树种,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林分质量。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20万亩。
3.建设绿色碳库基地。通过集约经营和技术升级,建设一批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高质量“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在国土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通过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等措施,建设森林碳汇示范基地。在严重退化、综合植被盖度低且集中连片的草地,通过人工种草、生境改良、围栏封育等措施建设草原碳库示范基地。在退化严重、滩涂较大且集中连片的湿地,通过人工修复和自然恢复措施,建设湿地碳库示范基地。在沙地面积较大、荒漠化严重区域,通过封沙育林、灌木平茬复壮、退化林修复等措施,建设沙地荒漠碳库示范基地。
4.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加强基本草原保护,严禁不符合草原保护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开展草原资源调查、资源管理、生态监测评价和预警工作。强化草原空间用途管制,科学开展退化草原修复,采取围栏封育、禁牧、草地鼠虫害防治等措施,促进重度退化草原休养生息,实现植被自然恢复。采取免耕补播、改良乡土适生草种、改善生境等措施,增加轻度退化草原生物量。开展优质牧草基地、规模商品草生产基地和草牧和谐示范户建设,逐步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实施人工种草50万亩、草原改良50万亩。
(二)精准提升森林草原质量
5.启动“三林”提升改造。对总长1500公里的长城、北缘、灵榆、环山四条防护林带进行提升改造,实施面积90万亩;结合森林抚育,对老化的沙柳、沙棘、紫穗槐、柠条、花棒、踏榔等灌木采取更新改造、平茬复壮等措施,促进更新,同时对低产经济林进行提升改造,实施面积100万亩;对林相残破、功能低下的退化农田防护林进行修复改造,对缺行断带的林网进行补植补栽,对沙区新辟农田、丘陵区新建宽幅梯田全部建设农田林网,实施面积10万亩。
6.巩固提升上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结合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对符合条件、质量较差的上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补植补造、抚育平茬、低效林改造和品种改良,建设特色林果、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基地,提高退耕还林的质量效益,切实巩固并发展好退耕还林成果。
7.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示范项目。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要求,统筹推进森林、草原保护修复和荒漠化治理。启动毛乌素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靖边县白于山区生态屏障、米脂县榆林沟山水林田坝草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推广米脂高西沟生态治理样板,每年实施20个生态振兴示范村。
8.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按照“林带增绿、林相添彩”原则,对高速公路两侧直观坡面、收费站周围、交通环岛、出入口、服务区周边绿化进行改造提升,补植彩叶树种,解决树种单一、色彩单调、缺行断带、长势衰弱等问题。重点对沿黄公路、青银高速、包茂高速、榆佳高速、榆蓝高速、G210、G242、G307等道路现有绿化带进行补植完善和提升改造。在无定河、榆溪河、大理河等河流两岸,以及红碱淖等湖泊、水库周围宜林地块建设护岸林,建设生态廊道2600公里。
9.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按照“三屏三区一廊一带”布局,结合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重点对黄河干流西岸及其主要支流两岸第一山脊线以内的直观坡面,实施精准造林,消除现有林地中的“天窗”、宜林荒坡荒丘等裸露区域,集中连片建设防护林带,防止水土流失。坚持自然修复和人工促进相结合,对区域内退化防护林进行修复,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10.开展矿区生态复绿。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动员各类资源开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矿区及其周边、生产生活区进行绿化,提高矿区林草植被盖度,建设绿色矿区。由市资源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配合,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加快全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坚持“乔灌草、林田路”相结合,矿井水综合利用思路,加大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
(三)扎实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11.加大封山禁牧力度。严格执行封山禁牧五项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封山禁牧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将封山禁牧工作纳入县、乡镇(街道办)主要领导考核体系范畴,严格考核。受到市级点名批评或市级督查发现辖区内放牧问题严重的,责令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依法依规处理所涉乡镇(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市委、市政府约谈所涉县市区党委或政府有关领导。公安机关对放牧者寻衅滋事、侵犯封山禁牧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依法坚决打击,触犯相关刑事法律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科学谋划,制定符合本区域的草畜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圈舍建设和饲草补贴政策,保障养殖户饲草资源。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封山禁牧工作,严格执行封山禁牧责任金扣减规定,涉农部门加大对符合舍饲条件养殖户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强羊子品种改良、优质饲料基地建设、农机具补贴等政策支持。
12.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自然保护区范围和管控分区调整办法,科学界定范围、优化管控分区,重点抓好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稳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坚持自然恢复为主,采用恢复乡土植被、连通自然水体、防治有害生物等综合措施,增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度。抓好榆阳、横山2个市级臭柏自然保护区和神木臭柏、府谷杜松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
13.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开展遗鸥、黑鹳、大鸨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野生沙芦草、野大豆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栖息地抢救性保护,划定并严格保护重要栖息地,建立鸟类迁徙路线保护站点。全面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对已核实的古树名木进行建档挂牌、造册登记、跟踪管理和分级保护,对树龄50年以上的后备古树资源进行造册登记。到2025年,形成比较完善的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3个野生动物救护站,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90%以上。
14.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装备配置,提升林草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全面压实防火责任,建立市、县、镇、村、护林员五级包干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强化火源管控,全面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健全林草防火指挥和火灾应急组织系统,加大林草灭火设施建设力度,完善防火瞭望塔、防火道路、防火物资储备库、宣教设施等林草防灭火基础设施,健全林草火险应急预案,实现林草火情“打早、打小、打了”。新建和改造提升防火通道2400公里,林草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15.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健全森林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服务保障体系,坚持重点防治和普遍预防相结合,提升防治效率。提高检疫执法、检疫检验、检疫追溯和除害处理水平,严防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以及草原鼠兔虫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输入。
(四)严格生态资源监管
16.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用途管制。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对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实行严格管控,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严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审批管理。构建行政执法体系,严厉打击非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组建市、县两级林草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林草行政执法职能,明确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北部风沙草滩区原则不再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17.开展生态保护成效监测评估。加强林草资源和生态状况动态监测,完善生态效益监测网络体系,及时更新和完善林草资源和生态状况信息,监管林草资源保护和利用,科学分析与评价林草发展和生态建设成效,及时公布林草资源及生态状况动态变化情况。推进碳汇计量监测与数据库建设,建成榆林市碳汇定量估算平台、碳汇数据库和碳汇“一张图”,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潜力评价。
18.有序发展光伏产业。规范引导光伏产业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优先使用煤矿采空塌陷区、压覆矿产备采区、盐碱地、裸岩石砾等范围内的土地。光伏阵列原则上应随坡就势建设,优先推广使用高净空、大跨距的柔性支架。确需场平的按照“控面、覆土、林网、监管”的原则进行建设,光伏板最低点距地面水平高度不低于1.5米。单个光伏阵列建设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500亩。在沙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场平后需在表面垫不少于20公分厚粘土。光伏阵列外围须建设不低于60米带宽的防护林网,在内部路网种植以沙地柏为主的灌木。
19.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快推进草原确权登记颁证。摸清草原底数,解决草原承包地块四至不清、证地不符、交叉重叠等问题。以保证草原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前提,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方式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草原承包经营管理,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提高草原合理经营利用水平。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
(五)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20.发展特色林草产业。根据现有基地分布和区域资源,重点发展红枣、“两杏”、海红果等特色经济林,积极推进文冠果、长柄扁桃、核桃等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和沙棘等生态型经济林建设,适度发展花椒、枸杞等经济林,做大做强苗木花卉产业。实施沿黄红枣振兴五年计划,逐步对沿黄优生区170万亩红枣经济林进行生态管护,参照粮食直补,给予适当管护费用,确保沿黄区红枣林面积不减少,生态效益功能不降低。在沿黄土石山区、黄土丘陵沟壑区、白于山区建设药用酸枣基地。
21.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鼓励和引导有意愿的企业、社会资本与相关部门合作,参与生态保护建设。支持开发林业碳汇减排项目,推动碳汇减排项目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科学评估现有森林、草原、湿地的碳汇量,委托具有林业碳汇核准资质的机构,对“‘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行动”2020-2021年营造的林木碳汇量进行测算,发给认领相应造林绿化地块企业“林业碳票”,抵消企业一定量的碳排放指标。积极引导能源化工及碳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领取相应的“林业碳票”。
22.提高林草种苗质量和供应能力。健全管理队伍,加强种苗生产、供应全过程监管。建立以国有林场、国有苗圃为基础的保障性苗圃体系,保障全市国土绿化苗木供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正常经营。加强优良林草种特别是优质乡土林草种选育、扩繁、储备和推广利用,不断提高草种自给率,满足生态保护修复用苗用种需要。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资源圃及原生境保护为一体的保存体系。
(六)加大林草科技支撑力度
23.加强林草科技创新。牢固树立“科技兴林”理念,围绕实际需要,结合立地条件,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全市林草发展关键技术,在战略、规划、机制、政策、投入等方面为林业科研提供支持,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技术,打破“卡脖子”困境,重点突破“过敏花粉控制、矿区生态修复、退化林修复改造、红枣裂果”等一系列技术攻关,推动林草跨越式发展,加快现代化进程。加大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的联合协作,重点推进“榆林沙区樟子松嫁接红松技术与示范造林、环城多功能防护圈(集过敏花粉拦截、防风固沙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环城防护林带)、白于山区植被恢复等项目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及成果推广转化,解决防沙治沙面临的技术难题,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进程。
24.做好林草建设示范推广。培育和扶持各类示范点、示范户,培训林农、技术人员和林业科技示范户,提高林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率。继续建设榆林林业创新示范园、定边县林业科技示范园。对主城区周边老化退化沙蒿灌木林进行更替改造,进一步提升榆林城区及其外围生态屏障的防护效能和景观效果。在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定边县、靖边县完成樟子松嫁接红松示范林2.5万亩,力争在榆林建设一批具有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重大示范转化工程,为榆林林业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是当前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推进力度。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分解目标任务,将任务落图、落地、落实,挂图作战。实行市级林长包抓县市区、包抓重点项目的工作机制,每个县市区由一名市级林长包抓、一个市级部门配合协调督导、一个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确保行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林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国家“双重”工程,谋划申报一批重大生态建设项目。自然资源部门要研究完善生态退耕等绿化用地政策,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高标准实施生态修复项目。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奖补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优化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城镇)绿化、通道绿化、河道绿化,切实增加森林面积。教育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加强宣传发动,大力弘扬爱绿、护绿传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资金保障。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严格按照资金预算安排,合理确定实施规模,确保财政资金有效能、可持续、更精准。积极推行“四位一体”资金筹集模式,五年计划投入80亿元(见附件2)。其中争取中省资金30亿元,动员引导企业和社会金融资本投入20亿元,市级财政投入20亿元,县级财政投入10亿元。市县财政投入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按照市县5:5比例执行,其他县区按照市县9:1比例执行。生态振兴示范村建设资金纳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红枣管护补助资金市县财政按照5:5比例执行。统筹安排好各级、各类资金,强化林草、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部门生态建设资金整合,积极争取欧洲投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贷款项目支持生态建设。
(四)强化督查指导。将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纳入全市林长制考核及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季度点评范畴,建立健全考核、点评办法,落实任务目标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对任务完成情况、营造林及种草质量、管护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价,对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部门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缓慢、任务完成较差、措施不到位的通报批评。
(五)加大生态宣传。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新手段,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林草生态建设成就和生态文化宣传,弘扬和传承榆林治沙精神。做好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引导全民共建生态环境、全民共享生态成果,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1.榆林市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营造林及
种草任务表
2.榆林市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投资概算表
附件1
榆林市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营造林及种草任务表
单位:万亩
县市区 |
总计 |
造林及种草 |
退化林分(草原)修复 |
封山 育林 |
森林 抚育 | |||||||
小计 |
人工 造林 |
国家 储备林 |
飞播 造林 |
人工 种草 |
小计 |
退化林分修复 |
草原 改良 |
低产经济林改造 | ||||
榆林市 |
500 |
200 |
80 |
20 |
50 |
50 |
200 |
108 |
50 |
42 |
50 |
50 |
榆阳区 |
67 |
31 |
13 |
|
6 |
12 |
25 |
15 |
10 |
|
6 |
5 |
横山区 |
44 |
20 |
6 |
5 |
3 |
6 |
16 |
10 |
6 |
|
4 |
4 |
神木市 |
70 |
29 |
13 |
|
6 |
10 |
30 |
15 |
10 |
5 |
6 |
5 |
府谷县 |
34 |
12 |
6 |
|
2 |
4 |
14 |
10 |
4 |
|
4 |
4 |
定边县 |
68 |
31 |
7 |
10 |
6 |
8 |
25 |
15 |
10 |
|
6 |
6 |
靖边县 |
65 |
28 |
7 |
5 |
6 |
10 |
25 |
15 |
10 |
|
6 |
6 |
绥德县 |
24 |
10 |
5 |
|
5 |
|
7 |
5 |
|
2 |
3 |
4 |
米脂县 |
23 |
10 |
5 |
|
5 |
|
6 |
5 |
|
1 |
3 |
4 |
佳 县 |
38 |
10 |
5 |
|
5 |
|
20 |
5 |
|
15 |
4 |
4 |
吴堡县 |
14 |
3 |
3 |
|
|
|
7 |
3 |
|
4 |
2 |
2 |
清涧县 |
34 |
8 |
5 |
|
3 |
|
20 |
5 |
|
15 |
3 |
3 |
子洲县 |
19 |
8 |
5 |
|
|
|
5 |
5 |
|
|
3 |
3 |
附件2
榆林市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
投资概算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工程项目 |
投 资 概 算 | ||||
合计 |
中省 财政 |
市财政 |
县财政 |
社会 筹资 | ||
合 计 |
80 |
30 |
20 |
10 |
20 | |
1 |
国土绿化 |
29 |
12 |
5 |
2 |
10 |
2 |
森林草原 质量提升 |
30 |
12 |
6 |
4 |
8 |
3 |
生态保护修复 |
7.2 |
1 |
3 |
1.2 |
2 |
4 |
野生动植物保护 |
1 |
0.8 |
0.1 |
0.1 |
|
5 |
林草产业发展 |
10 |
3 |
5 |
2 |
|
6 |
生态资源监管 |
1.7 |
0.5 |
0.7 |
0.5 |
|
7 |
重点领域改革 |
0.8 |
0.48 |
0.16 |
0.16 |
|
8 |
支撑体系建设 |
0.3 |
0.22 |
0.04 |
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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