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榆林市毁林毁草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5-10-28 15:13:18 来源: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 打印本文


1.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神木市某村民小组擅自开垦林地32.36亩用于种植农作物,致使林地遭到严重破坏。

2.法律依据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8号)第一条之规定。

3.处理情况

神木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该小组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同时将该案移送神木市公安局立案调查,2025年8月,神木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警示:榆林市属于生态功能脆弱区,毁林(草)开垦会导致地表植遭到严重破坏,极易引发二次沙化。开垦林(草)地种植农作物,看似获得一时的经济利益,实则造成难以估量的生态损失。生态账远比经济账更“昂贵”,切莫因小失大!

2023年卫星影像

2025年3月卫星影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